1.jpg

美麗的冰川神社...

 

 

3.jpg

舒適的民宿當然大家昨晚都一夜好眠囉~!!阿太也說睡的很好..

早餐就吃昨晚去大丸百貨美食街預先準備的麵包/三明治/水果

在搭配上民宿的膠囊咖啡機,很豐盛又很自在..這也住民宿的優點之一

吃完後整裝出發囉~!!阿太說每天出發要拍一張Line給大家看..

2.jpg

民宿門口

這次幸好有珍珠阿姨帶的可以當鳳椅坐的行李箱,一路上讓阿太休息和裝戰利品.很方便唷!!

4.jpg

今天是第二天的行程,因為東京花況都還不是很滿開

所以就決定去川越走走,從東京去川越很方便,在池袋乘坐東武東上線30分鐘就可以直達川越市囉!!

川越小江戶以完整保留日本江戶時期古老歷史、傳統文化、許多文化遺產聞名

日本江戶時期以青磚瓦片製造的倉庫群及被指定為文化財的古老住宅等古老風味的建築並排街道兩側為首,

世代相傳的百年老店及日式甜點商店等林立,四處都充滿著古舊情懷。

川越在日本江戶時期為河運中心,建築受江戶風格影響最深,因此又名「小江戶」。

其實原本媽咪的行程是→喜多院-冰川神社-一番街{逛老街+午餐}

結果最後竟變成只去 一番街{純午餐}-冰川神社-川越車站超市大採買...

原以為有老街/有神社/有廟宇/有櫻花..算是戶外也適合老人家很悠閒的行程,

沒想到竟然不是阿太的菜..所以整個行程大亂,這也是這次旅行唯一比較失敗的行程

再來的幾天抓到阿太的節奏,行程上就順暢很多了!!

到了川越第一站直接去覓食找尋中餐,但是原先安排的是先去喜多院和冰川神社

現在直接跳成吃中餐,所以一番街上每家餐廳都是滿滿的人都要排隊

阿太又不願意邊逛一番街邊找,執意要先吃飯

然後阿太又不吃拉麵不吃日式料理........最後就....場面混亂....XD

索性不走了,請阿太在轉角坐一下,由珍珠阿姨去到處看看哪家店賣中華料理的

最後終於找到了一家阿太還可以接受的店就進去了..

10.jpg

不過這也已經離下車後過了將近40分鐘了...

餐聽裡一個人都沒有的中華料理....恩.......就不予置評了

不過看阿太吃得很開心....就好了啦!

吃飽喝足後,阿太的臉色才有點笑容,原本想要逛逛一番街的

說甚麼阿太也不要,一直說剛剛不是走過了.......

所以~~媽咪跟珍珠阿姨就看著周遭好多的特色小店默默地跟他們說再見了......

之後為了維持阿太愉悅的心情,連免費的老街公車都不搭了直接招計程車,往冰川神社去


冰川神社的正殿在1956年被埼玉縣認定指定文化遺產。

氷川神社享有「良緣之神」的名氣,其大鳥居是日本最大的鳥居。

這裡是著名的求緣聖地,每年有多對情侶在這裏舉行婚禮

還有一個人形流的習俗.聽說只要把身上的病痛過給小人讓它跟著水流走就會一切平安了唷~

安排冰川神社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這個人形流和神社後面的櫻花

6.jpg

一到神社洗過手之後就直往人形流的地方去

先投入100日幣後,從木箱裡取出一張人型紙片,

然後吹三氣3下,摸著身體不舒適的地方將不好的穢氣跟壞東西轉移到紙人,

唸出「祓えたまえ 清めたまえ」的咒語,然後將紙片人放入到旁邊的小河中,

順著水流流過上方的繩索,小人會漸漸融化..儀式就算完成囉!!

經過這個儀式 希望阿太的腳痛可以被小人快快帶走唷!!~

18.jpg

9.jpg

冰川神社的後面河堤邊有一整排櫻花樹,很漂亮,我們也在這裡逗留了一下

拍了好多照片唷!!今天的櫻花還不到滿開,大約是6-7成

5.jpg

11.jpg

17.jpg

19.jpg

離開冰川神社後,就決定回川越車站的超市逛逛順便採買食材..

因為中午吃飯時,媽咪跟珍珠阿姨就決定今晚回民宿自己煮...

這樣總會合口味了吧.....

其實在冰川神社時,阿太就比較開心了,

沒想到到了超市後一整個大復活,逛到欲罷不能,嘴裡還一直說逛個有趣多了...

12.jpg

所以我們在超市停留的時間竟然比神社還要久耶....

{謎之音..早知道這樣我們就在東京找間大超市逛就好了..哈哈哈}

採買了一推東西後就準備搭車回民宿囉...

我們一樣選擇搭電車到東京車站換車.........計程車......

回家後~阿太洗澡泡澡..媽咪跟珍珠阿姨準備晚餐

13.jpg

14.jpg

今晚阿太就吃得很愉快,還說..總算有清湯可以喝了.....

民宿還有按摩腳的按摩器唷!~~

16.jpg

晚上阿太休息之後媽咪跟珍珠阿姨還去了民宿外的全家和lawson

領在台灣先預訂的網購東西順便買甜點回來...

爸比跟珍珠姨丈都沒來..兩個女人不能開酒趴,只好開布丁趴..

15.jpg

日本布丁真是隨便買隨便好吃耶.............

愉快又慌亂的第2天結束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